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《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 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(2009年4月30日公示稿)》予以公示的通告 2009年第1号
根据《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(试行)》,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申报,地方注协初审,中注协审核,完成了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。为体现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接受广大会员和社会公众的监督,现将《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(2009年4月30日公示稿)》予以公示。
如对《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(2009年4月30日公示稿)》中的信息有异议,请在5月8日前与中注协注册部联系。
联系人:刘伟;电话(010)68721166—1602;
电子邮箱:regist@cicpa.org.cn。
特此通告。
二ΟΟ九年四月三十日
1.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(2009年4月30日公示稿).xls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