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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花椒油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
2011/6/27
文号: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3号
发文单位: 国家税务总局
发文日期: 2011-06-02
现将花椒油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公告如下:
花椒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%的税率征收增值税。
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二○一一年六月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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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机:8621-52918989 传真:8621-52918777 E-mail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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