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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新能源车将获补贴 财政部将投入200多亿元
2008/12/2

  昨天在重庆举行的“城市发展与汽车节能减排高峰论坛”上,国家财政部经建司司长王保安表示,今后财政部将采取对购买新能源车的消费者直接采取财政补贴措施,并通过税收政策从生产和使用环节对新能源车的发展进行支持。初步预计到2012年,财政部将向新能源车的推广使用投入200多亿元。
  王保安表示,补贴对象是以油电混合动力车为主的新能源车。初期主要向大中城市的公交、出租、公务、邮政等率先推广应用节能新能源车的领域进行补贴,随着各方面条件的成熟再将补贴范围扩大到所有消费者。补贴的额度由新能源车与同类型传统汽车的差价进行确定。补贴的计算依据由混合程度和燃油经济型第三方评定机构评定,节油效果越好补贴的标准越高。昨天,重庆成为首个启动新能源车推广的城市,财政部将联合当地政府共同补贴5000万元,该笔资金将主要用于新能源车的售后维护。
  另外财政部还计划采取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新能源车生产环节,王保安透露,目前正在研究通过所得税减免、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,支持企业加大对新能源汽车的投入和技术改造的力度。同时还将通过应用汽车消费者税等各种税费政策,引导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消费。

[来源]  中财税信息网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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