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按照实现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目标任务的要求,根据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提出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部署,在反复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,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10年法律案审议工作做出安排,其中提到,十月份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审议增值税法。
立法计划的具体安排为:继续安排常委会审议9件法律案包括社会保险法、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、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草案;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14件法律案包括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、人民调解法、代表法(修改)、职业病防治法(修改)、预算法(修改)、车船税法、增值税法、刑法修正案(八)、土地管理法(修改)等;预备项目12件包括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、社会救助法、出境入境管理法、能源法、电信法、资产评估法、慈善事业法等。
[来源]中国财税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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