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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企业所得税降至15%手机免费访问
2009/10/12

 (记者 洪宾)一家深圳科技企业,如一年研发投入100万元,按最新的产业和税收优惠政策,税前可抵扣150万元税额,这等于该企业一年可减税12.5万元;而该企业一旦申请、认定成为国家“高新技术企业”,所得税率更可从此前25%,直降至15%。这是记者近日获得的一则重要政策信息。

  在广东省科技厅、深圳市科工贸信委近日联手主办的“自主创新政策深圳宣讲会”上,专程来深的有关专家指出,近期,从国家到广东省、深圳市,均出台了大量支持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“利好”政策,企业家应善用这些政策和税收“利好”,加快企业创新和发展。一是按国税局的有关最新规定,对科技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,在正常100%进行税收扣除基础上,还可加计扣除50%。举例而言,如某企业去年研发投入100万元,按照新的税务优惠,当年该企业缴税时,税费扣除额可达150万,将可直接减税12.5万元。

  二是去年有关部委启动的国家级“高新技术企业”认定,也具有很高“含金量”,凡获得认定的企业,所得税税率直接从原来的25%,减至15%。深企应积极申报这一认定,并善用政策“利好”。

[中国财税网]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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