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地图 法律声明  
   
 
  用户名: 密码: 验证码:

行业新闻

政策法规

公司快讯

2010年中国从东盟进口产品将有93%实现零关税
2009/3/30

   3月26日,中国商务部国际司张克宁商务参赞在广西南宁召开的“中国-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宣讲会”上表示,到2010年,中国自东盟进口的产品中,将有93%的产品实现零关税。
  2002年11月4日,中国与东盟10国领导人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共同签署了《中国-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》,提出到2010年建立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宏伟蓝图,并决定从2004年起,提前削减并取消600种农产品关税,被称为“早期收获”计划。此后,历经两年谈判,2004年11月29日,中国与东盟10国签署自贸区《货物贸易协议》,并在2005年7月20日开始实施降税。中国-东盟自贸区建设开始全面启动。
  中国-东盟自贸区的建设给双方企业都带来了难得发展机遇。通过实行降税,中国与东盟企业减少了关税环节支出,降低了经营成本。据统计,2008年,中国自东盟进口受惠货物61亿美元,为企业优惠税款32亿元人民币。同时,中国企业申领了18.4万份中国-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,向东盟出口受惠货物51亿美元。
  张克宁表示,2009年和2010年,中国-东盟自贸区将迎来一个关键时期。按照自贸区规定的降税模式,2007年1月1日起,中国对东盟的平均关税已降到5.8%;2009年1月1日,又进一步降到2.4%。 

[来源]中国财税网

 
 
地址:上海市中山北路1715号1201、1101室     邮编:200061
总机:8621-52918989     传真:8621-52918777    E-mail:shzzcpa@online.sh.cn
copyright © shszcpa.com         骏远高科技技术支持